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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绍兴本轮疫情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12起13人

总台记者从今晚(12日)召开的浙江绍兴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,绍兴市共查处涉疫行政案件12起13人。其中,涉及的违法行为有: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(8起),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(2起)、阻碍执行职务(1起)、寻衅滋事(1起)。

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项万林在会上简要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。第一类是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案件。主要是棋牌室、足浴店等个别场所未按通告要求关停,仍处于营业状态。如12月11日下午,在发布疫情防控命令要求关停相关场所后,杨某仍在经营足浴店,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
个别市民,在明知疫情封控管理的情况下,私自外出购买物资,擅自翻越封控区围栏,给疫情防控造成了危险。如12月11日下午,葛某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,被公安机关查获后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
第二类是寻衅滋事案。12月10日下午,董某为博取他人眼球,将网上一张有“阳性(检出)”“拉个垫背的”字样的图片自行编辑、裁剪后,发布在微信群内起哄闹事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,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

据了解,12月10日,绍兴市公安局专门发布了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》,明确将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六类违法犯罪行为。如下: